一、商標被許可人可以在許可別人使用嗎
如果有人冒用了其已注冊的商標,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為,不過要想合法的使用商標,可以獲得商標所有權人的許可,支付一定的報酬,需要簽訂合同約定商標使用的示意,那商標被許可人可以在許可別人使用嗎?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商標被許可人可以在許可別人使用嗎
商標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標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標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許可使用。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自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到商標局備案。
企業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通常是以訂立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即發放許可證。在使用許可關系中,商標權人或授權使用商標的人為許可人,另一方為被許可人。實際中,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有的是獨立的許可協議,也有相當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標使用許可條款,如附隨于技術轉讓、特許經營等合同的商標使用規定。簽訂商標使用協議時企業可考慮從下述三種類型中選擇其中之一:
1、普通許可
即“薄利多銷”的形式,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合同項下的注冊商標。同時,許可人保留自己在該地區內使用該注冊商標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
2、獨占許可
即可對抗商標所有人的獨家使用,在規定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對授權使用的注冊商標享有獨占使用權。許可人不得再將同一商標許可給第三人,許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該地域內使用該商標。獨占許可的使用費比其他許可證要高得多,所以只有當被許可人從產品競爭的市場效果考慮,認為自己確有必要在一定區域內獨占使用該商標才會要求得到這種許可。
3、排他許可
即商標權人和被許可人使用的并行,在此種情況下,除許可人給予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外,被許可人還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權利。即許可人不得把同一許可再給予任何第三人,但許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權利。排他許可僅僅是排除第三方在該地域內使用該商標。
二、商標許可需要哪些費用
1、繳納備案費300元。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備案歸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備案歸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2、通過代理機構代理的,須附送一份《商標代理委托書》申請人直接申請,未經代理的,需另外提交許可人證件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或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同時辦理通過一份合同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多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商標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在其他備案申請中可提交合同復印件,并標注許可合同副本原件所在的卷號。
三、商標案件管轄的規定
1、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一般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標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管轄
2、商標合同糾紛案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3、商標權屬糾紛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標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4、訴前停止侵權與保全案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條規定,訴前責令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或者保全證據的申請,應當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對商標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商標被許可人可以在許可別人使用嗎”等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商標權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權給被許可人使用,獨占許可的被許可人在得到許可人授權的情況下是可以再許可第三人使用商標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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