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代理服務合同書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充分得到合同中約定的服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料,正確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統一規定的原始憑證。對乙方退回的并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甲方應及時予以更正、補充;自制原始憑證、取送和審驗外來原始憑證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則,由此導致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配備專人負責本企業日常貨幣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庫存商品或材料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輔助賬、往來明細分類輔助賬(應收應付賬款、預收、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賬款)等基礎性工作,并接受乙方的業務指導;

5、如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6、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二、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有權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責任,有權查閱甲方的有關財務報表資料和文件;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經勸阻無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指派為甲方代理的服務人員,由于乙方原因需要換服務人員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原因;

4、乙方應堅持依法代理的原則,按照合同的內容及時、準確地向乙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5、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6、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責任。

三、代理項目:

1、審核原始單據;

2、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

3、國地稅報稅;

4、委托代理期限:

5、工作期限:

5.1代建會計賬薄:

5.2原始單據:

5.3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即

6、代理費金額和結算辦法;

6.1代理服務費¥6000元。

6.2本次服務收費于合同簽訂生效后預付50%,合同截止日期支付50%。注:乙方須在款項結清后提供甲方等額的含6%的增值稅發票。

四、生效、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1、本協議書在簽約并付費后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仲裁。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