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是東盟十國之一,地理位置優越,地處東南亞的中心地帶,是中國與東盟各國的重要貿易合作伙伴。同時,馬來西亞也是東盟自由貿易區成員國,是世界上*大的農產品出口國之一。目前馬來西亞已與中國、印度、日本、韓國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雙邊貿易協定。馬來西亞目前是中國在東盟國家中*大的貿易伙伴。

馬來西亞商標注冊有以下幾種類型:國際商標、國內商標、馬德里商標、單一國家注冊商標等。

1.國際商標

國際商標指申請人在馬來西亞向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然后由該知識產權局向其他國家的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從而實現在多個國家(包括馬來西亞)進行商標保護的目的。國際商標只在馬來西亞有效,申請人必須首先在馬來西亞注冊國內商標,然后才能申請國際商標。在馬來西亞注冊國內商標的費用較低,大概是600馬幣左右。

2.國內商標

申請國內商標,申請人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清晰的商標圖樣;

(2)申請人名義和地址的中文譯名;

(3)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

申請國內商標,一般需要6-8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申請成功,1-2個月左右就能拿到商標注冊證。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遵循“自愿注冊原則”,即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自愿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也可以選擇任何第三人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申請。根據馬來西亞的《商標法》規定,在馬來西亞沒有注冊過的商標無法進行保護。

同時,在馬來西亞,使用商標不僅可以證明企業擁有該商標的所有權,而且還可以通過商標獲得一定的經濟收益。所以企業在申請國內商標時一定要考慮清楚自己企業所需要使用的品牌類別。

3.馬德里商標

馬德里商標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

以馬來西亞為例,目前申請人可通過向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申請辦理:

4.單一國家注冊商標

單一國家注冊商標是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向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MAS)提交注冊申請,并將申請文件提交到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MAS)進行商標審查,并由MAS對該商標的有效性做出決定。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向MAS遞交注冊申請后,由MAS在1個月內決定是否予以注冊,則該申請將被接受為馬德里國際注冊,并被核準在馬來西亞使用該商標。商標申請文件可為英文或馬來文。該商標有效期為自核準之日起算10年。

5.馬來西亞的商標法律與注冊特點

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MAB)負責商標注冊申請、商標異議、撤銷和爭議的裁決。MAB的職能包括審查商標注冊申請,受理商標異議申請,裁定駁回商標注冊申請,決定商標是否繼續使用或撤銷不使用的商標,以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MAB也負責與外國(包括但不限于中國)知識產權局之間的商標業務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