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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記賬服務合同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代理記賬及處理相關會計事物事宜的服務,達成如下條款:一、委托事項及期限: 工商服務帳稅務服務其他服務1、 整理材料2、 名稱核準3、 代領營業執照4、 刻章(公、財、法)5、 開具對公賬6、 股權變更7、 食品流通許可證(包含環評報告)1、 國地稅信息補錄2、 簽訂三方協議3、 初次申領稅控機發票4、 簽整理前期賬務5、 期初建賬6、 上門取送發票7、 每月編制記賬憑證賬務處理8、 每月納稅申報9、 稅控盤清卡10、 處理其他稅務事宜11、 代領發票12、 代開發票13、 房產土地稅發票開具1、 工商

2、年檢2、 所得稅清繳匯算(不包含審計費)3、 國地稅注銷4、 銀行賬戶注銷5、 所得稅鑒證審計6、 其他審計7、 賬本工本費 1) 委托事項:雙方約定為 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 服務業2)委托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記賬從 年 月開始收費) 二、委托費用及支付方式:(單位:人民幣)1)代理記賬服務收費為每月 元整,辦理一般納稅人以后未對外重新協商, 2)本合同書經雙方簽署后,乙方一次性收取甲方代理費用 /年。 三、雙方責任A、乙方責任: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利用會計核算知識進行每期會計事項處理。2、乙方對從事此項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務秘密負有保密責

3、任。3、雙方每月28號至次月10號與甲方電話預約進行會計記賬資料的交接。4、乙方代甲方購買必要的會計記賬工具和賬務載體(記賬憑證、粘貼單、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賬本、報表及憑證封面等),會計用品費用由甲方按照約定承擔。5、乙方應建立代理記賬檔案,妥善保管甲方的會計資料。6、乙方如未按約定按時稅務申報引起的稅務處罰,由乙方承擔。B、甲方責任:1、甲方應保證提供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的合法、準確、真實、完整。2、甲方應每月28號至次月10號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提供需賬務處理月份的收入記賬聯、銀行進出原始憑證、銀行對賬單、費用單據,由于甲方未及時移交單據或未及時移交完整做賬的原始憑證導致稅務懲罰及相關責

4、任,由甲方承擔。3、甲方對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之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并及時通知有關生產經營、財產變動等情況。4、甲方對乙方所歸還的會計資料,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方法有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5、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記賬費用,否則,由甲方完全承擔財務、稅務及其他相關責任。6、當甲方接到通知,但未按時繳納稅金或乙方稅務申報時甲方申報的銀行賬上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扣交稅金或不配合稅務等部門檢查所造成的相關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其它后果由甲方負責處理承擔,與乙方無關。四、相關服務:1、乙方代理記賬的服務范圍:證照與憑據等原始資料的交接、票據整理與

5、審查、出報表與賬務審查、稅務申報、日常稅務問題處理、稅務政策知識學習與傳達、2、超出協議約定內容的(如:辦理一般納稅、一般納稅人轉正、代辦銀行銷戶或開戶,代理開具發票,讀卡清卡、非乙方服務年度的所得稅及其他稅費清繳、社會保險年檢及其賬務整理等)、工商(如工商的變更、增資、股權變更)等服務,需按每項服務收取一定的代辦費用。五、其它1、為了維護雙方的根本利益,乙方規定所有在乙方工作或以前在乙方工作過的員工不能私下直接以個人名義或間接以其它名義在甲方從事工作,希望甲方理解和支持,以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2、甲方付款給乙方時,請憑乙方蓋章的有效票據支付;原始資料及賬本等重要資料、證件的交

6、接,需雙方經手人簽字。3、在合同委托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破產倒閉、自然災害等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由該方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解約,經雙方在解約書上蓋章、簽字后方可生效。4、在合作期最后一個月內,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代理記賬及相關服務合同。六、制約責任1、在合同委托期內,乙方按時進行賬務處理、稅務申報,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多繳壹分錢稅金;乙方延時稅務申報造成的稅務懲罰或未經甲方同意多繳稅金又無法彌補的,由乙方負責承擔。2、在合同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進行會計記賬和其它模式服務委托事宜;否則乙方有權按合同委托其全部月份向甲方足額收取代理記賬費用和其它相關費用,不承擔財務和稅務及其它相關責任。3、糾紛處理;雙方合作若有糾紛,可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到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由法院仲裁解決。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蓋章、簽字生效。甲 方: 乙 方: 地 址 : 地 址: 授權簽字人: 授權簽字人:電 話: 電 話:日 期: 日 期: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