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 |“使用證明”是注冊成功的關鍵!
商標即品牌,任何一款產品或者服務都有其名稱,商家往往為了讓消費者記住其產品而標出容易記憶、代表性強的標志,也就是商標。“商標”包括文字、名稱、符號、圖形或者其組合,由制造者或者商人用以識別其商品,以區別于他人生產或者銷售者。“商標”,作為消費者認牌的直接標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那什么是商標使用證明?
需要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在以“使用在先”為原則的國家,尤其是注冊大國“美國”,商標注冊須提交商標使用證明,并且在商標無效或出現其他糾紛時,提交使用證據能有效證明自己的商標使用情況以提升自己的勝訴率。
一、何謂美國商標的使用證明?
美國商標含意包括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保證商標。
美國對商標專用權的確立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則,一個商標只要投入商業使用美國商標 |“使用證明”是注冊成功的關鍵!,即使沒有注冊,也擁有商標專用權,在發生商標專用權爭議時,美國專利局將裁定商標專用權屬于最先使用者。
所謂在美國之使用證明,通常是指商標在實際商品貿易中使用的實例或實樣(英文名稱是),它可以是該商標“附”在商品或商品包裝箱上一起拍攝的照片,其中商標的字樣和圖案應能清晰地辨認。所謂“附”一字是指:
(1) 印刷;
(2) 蝕刻;
(3) 將商標的標簽粘貼或系在商品或其包裝盒上。
若有小型的商品包裝袋或包裝盒其上有商標字樣和圖案,也可作為向美國商標局提交,但商品型號目錄不能代替上述的。
同時要注意的是美國商標即使在注冊成功后的第五年和第十年也分別需要向商標局提交相應資料以延續該商標繼續有效。
二、商標使用證明有哪幾種形式?
申請美國聯邦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商標使用聲明。商標使用聲明中須包括將商標使用于商標注冊申請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的使用證據。關于使用證據,區分以下幾種情況:
(1) 實際使用方式: 申請時須提交首次使用日期和地點,以及實際使用證明,授權時不加收任何費用。
(2) 意向使用方式: 申請時只需提交一份意向使用聲明,待授權時才提交實際使用證明,需加收額外費用200美金/類(復費延期500美金/類)
(3) 國內基礎方式: 如國內已有注冊或申請商標,可基于該國內基礎進行提交,無需提交實際使用證明或意向使用聲明。
三、商標使用證明應提供哪些材料?
根據商標使用的范圍,商標使用證明材料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 商業上的商標廣告;
(2) 相關商品/服務的宣傳材料;
(3) 交易文書(發票、合同、報關單等);
(4) 商品包裝或服務場所的照片等等
但要求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上一定要顯示出所要證明的商標。
四、如何準備商標使用證明?
(1) 商品商標使用證據
對于商品商標注冊申請,申請人可提供清晰顯示商標的包裝的標簽,衣服吊牌、容器標識等。
注意:發票、訂單、收據、宣傳冊、產品目錄、新聞稿、名片和文具不是該商標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證據。
商品使用證據范例: 辣醬
(2) 服務商標使用證據
對于服務商標注冊申請,申請人可提供清晰顯示商標,并與指定服務相關的標志、宣傳冊、廣告、名片、文具或網站。
注意:廣告或關于申請人指定服務的新聞稿一般不是服務商標的使用證據。
服務使用證據范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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