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餐飲店鋪會將自己注冊的商標用作招牌,因為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來源,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那么,35類商標可以用作餐飲招牌嗎?現在就跟著知春路網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一、35類商標可以用作餐飲招牌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

餐飲店注冊商標的核心類別:

第43類餐飲餐館:其中4301為提供餐飲、住宿服務,比如說餐廳、咖啡館、快餐店、酒吧、茶館、外賣餐館等的招牌都需要注冊此類別。

第35類飯店管理:如果餐館規劃要連鎖經營的建議提前注冊該類別商標。

餐飲店注冊商標的關聯類別:

第29類熟制食品:比如熟食、肉、蛋、奶及乳制品、加工堅果類商品需要注冊此類別,比較適合一些熟食店等。

第30類方便食品:如果餐飲店要經營一些自有品牌的咖啡、茶,還有甜品糕點、方便食品(包子、餃子、收拾、炒飯、預包裝螺螄粉等),這些都要注冊第30類商標。

第31類水果蔬菜:要銷售活海鮮或者沒有加工過的水果和干果、蔬菜都要注冊此類商標,比較適合一些海邊餐飲店還有一些生鮮水果店。

第32類啤酒飲料:相信很多餐飲店都有一些自己的鮮榨果汁、汽水、果汁、酸梅汁等等飲料,想要冠上自己的品牌一定要注冊第32類商標。

第33類含酒酒精:如果自己的品牌要打造屬于自己的葡萄酒、白酒等含酒精飲料,可不要忘記注冊第33類商標。

第39類運輸貯藏:假如餐飲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