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注冊途徑
國際商標在行業中通常指“非中國大陸以外的商標”,我們統稱為“國際商標”,國際商標是在海外經營必備的。注冊商標的使用權利是具有地域性的,即在一個國家/地區獲取的商標使用權利,僅在本國或本區域有效,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以外的國家使用則不受商標保護。因此,對于一些想要進軍國際市場、塑造國際品牌的企業來說,注冊國際商標勢在必行。
國際商標的申請途徑主要包括“單一國家申請”和“馬德里國際申請”兩種方式。
一、 單一國家申請
即申請人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也稱“逐一國家注冊”, 是國際商標保護最常用的一種方式。一般來講,我國企業可以到巴黎公約成員國或與我國簽訂有商標注冊互惠協議的國家逐一注冊。申請人一般可以通過委托代理機構(國內)、委托有關的律師事務所、經銷商以及其他有關機構(國外)辦理。
適用的對象是小微企業:目的國明確,產品市場有限,或急需品牌注冊或備案的,對時間周期要求快,可選擇單一國家注冊。
二、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方式
通常所說的國際商標申請方式,就是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方式,它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目前,馬德里聯盟共有95個締約國(中國、美國、俄羅斯、歐盟、日本、印度等均包含在內),通過該種方式注冊的國際商標,在所有締約國使用時都可以得到該國的商標保護。它最大的特點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就可以要求在多個締約國進行注冊。
適用對象的是,國內已有品牌基礎,國外有市場,為了宣傳品牌,獲得顧客的認可,且對商標申請時間無要求的人。具體可以采用自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和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這兩種方式。
注冊國際商標可以防止品牌被惡意盜用和注冊。由于未能及時進行涉外商標注冊,可能導致商標被他人包括競爭對手、經銷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搶先申請注冊,造成嚴重的后果,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注冊國際商標以后,可以有效的保護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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