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沒有數量規定,但是別一次性提交太多,會被懷疑惡意注冊。

另外,文字和圖形的商標組合申請有以下風險:

(1)審查風險:中文、英文和圖形獨立審查,三者中任意一部分不能通過審查審查,整個商標申請將被駁回。

(2)使用風險:分開注冊可以任意組合使用,組合注冊不得分開使用;如果只使用組合商標的某一部分或者任意改變組合商標的排列方式,商標可能被撤銷。

(3)保護風險:組合商標實行整體保護的原則,不對其中的組成元素實行單獨保護,也不能禁止他人單獨使用或組合其中的一部分后使用或者再申請商標。

個體戶注冊商標所需的材料: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彩印件+簽名,商標小類(十個小類),商標圖樣。

所以組合商標建議分開注冊。

還要注意商標注冊成功的后期保護。

在我國商標一次注冊十年有效個體戶可以注冊多個商標嗎?,在有效期內企業是不用其他費用的。在十年期滿前一年商標擁有人應委托代理組織提出商標續展,一次性續展十年有效。如果擁有人不續展商標將會被商標局撤銷。商標是擁有人的私有財產,他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許可給他人使用。如許可他人使用,必須辦理許可備案。商標還可以轉讓,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簽訂轉讓協議,并通過代理機構,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轉讓申請,經核準后轉讓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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