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世界商標評論”()消息透露,(即美國專利商標局)正在考慮轉變其商標申請政策,可能會強制要求美國境外的商標申請者指定一位美國律師(或授權的從業人員)來協助其完成商標注冊。

來自華盛頓律師事務所的商標律師埃里克.佩羅特(Eric )認為,此舉將會有助于完善美國的商標注冊制度并維護美國商標的價值,同時也能緩解目前“欺詐性商標”泛濫的情況。所謂“欺詐性”,一般是指沒有真實使用意圖或者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不符合實際。

全球許多國家也已經采用了這項政策。如日本《專利法》第8條規定,未在日本居住或定居的申請者不能在日本專利局(JPO)直接進行商標申請,其必須在日本指定一名代表來協助其進行商標注冊。在歐盟,盡管外國申請者可以親自提交商標申請,但是一旦提交了歐盟商標申請,這些申請者在收到關于商標申請的繳費通知前后必須指定一名代表來處理相關申請事宜。

就目前情況來看,國內大部分申請的美國商標,基本都是通過國內代理機構,甚至自助申請,而非美國律師。如政策落實,無疑將大大提高注冊美國商標成本!近期計劃申請美國商標的朋友,建議提早做好品牌規劃,晚一步申請USPTO政策動態|低價注冊美國商標時代或將終結,隨時都有可能因為律師成本增加而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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