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個人申請注冊商標的時候需要提供這個個體執照呢?我來告訴大家。

其實我國對于這個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的這個資格它是經歷了一個過程的。那么1993年的時候商標法規定只有咱們這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是個體工商戶,他才能申請商標注冊,那么自然人他是沒有資格申請商標注冊的。

那么后來在這個2001年的時候,商標法對于這個自然人申請商標的這個限制就解除了,那么自然人也是可以申請商標注冊,但是由于解除以后大家在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就會出現了一種搶注或者說濫用這個商標資源,你比如說我注冊了,我不使用,我就放著他,我站著他也不讓別人用,甚至有一些不公平的交易,高額的轉讓或者出現一些這樣的情況。

正是因為為了遏制這種情況,后來在2007年的時候國家對于這個咱們自然人注冊商標出臺了一個自然人辦理商標注冊這個規范的一個注意事項。

就規定了自然人注冊商標的時候他就需要去這個提供一個個體戶執照,那么提供個體戶執照的話,而且對于范圍也有限制的,也就是你比如說我這個范圍是服裝,那么你申請的商標必須針對于服裝行業來申請,其他的這個行業是不能申請的。

但是在2016年以后對于這個范圍的審查也放松了,也就是說也是不進行審查了。對于個體戶的這個營養范圍,真不針對你商標的這個申請沒有限制了。

所以咱們這個現在個體申請商標注冊也就個人申請商標注冊,就是為了防止這些搶注或者說濫用商標資源來這個進行不公平交易才限制的這個門檻,你必須個人注冊商標它是由個體戶執照作為一個經營證明才能來注冊商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