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與注冊商標
一、企業名稱與注冊商標的聯系與區別1、企業名稱是企業的身份證明 ,是企業間區別性標志。企業名稱由文字構成。企業自成立之日起 ,享有企業名稱權。2、商標是區分企業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 ,商標也是企業間相互區別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商標經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核準注冊 ,享有商標專用權。3、企業名稱權 (亦稱廠商名稱 )和商標權同屬于工業產權范疇。我國對這兩項權利的取得均采取在先申請原則和注冊原則 ,均由工商機關確立權利并保護權利。4、企業名稱權和商標權存在著密不可分的聯系。企業名稱權是取得商標權的前提條件。企業名稱中的字號 (又稱商號 )是區別同一個地區A企業與B企業的最為顯著的標志 ,同時 ,這個字號也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當然 ,注冊商標更可以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 ,出現在已登記的企業名稱中。近年來 ,在一些商品類別和服務項目中 ,放棄行政區劃、行業特點等通用部分的商標專用權后 ,一些企業名稱的全稱也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并有逐漸增多的趨勢。如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腳踏車 )、“三菱自動車工業株式會社”(汽車 )、“白天鵝賓館” (酒等商品及組織會議等服務類 )等等。但企業名稱與商標存在很大區別 :1、企業名稱作...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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