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英文不能注冊成商標
我國商標法規定了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那么不能注冊商標的英文有哪些呢?
首先,與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構成相同或近似的,不僅是我們國家,與外國國家名稱相同或類似的英文也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例如我們所熟知的:與等。
其次,與國家英文字母的含義相同或近似的,如國家的縮寫“CN”和“CHN”等。
除此之外,不能注冊商標的英文還有一部分則是有國家名稱讀音或外觀相同或近似的英文。當然,并不是規定所有的英文字母與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的都沒法使用,其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況,主要如下:
1.具有明確的含義不會使公眾產生誤解的英文卻是可以使用的,例如我們所熟知的“”與我國國家名稱“”,雖然兩者字母極為相近,但是卻有明顯意義。
2.描述的是客觀存在的事物,具有極其顯著性的特征,這也就不屬于不能注冊商標的英文的范疇。如果用于注冊商標的英文獲得該國政府的同意與許可,則該英文也可以用于注冊商標。
3.雖然包含和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是整體是期刊、雜志、報紙、媒體或者企業名稱與申請人一致的英文,也是可以注冊商標的,例如:AIR 與 等。
并非所有的英文都是可以隨意注冊商標,不能注冊商標的英文也是非常多,因此要注冊英文商標的企業或個人,注冊前先進行對預注冊的英文進行判定,詳盡了解英文注冊商標的規范,以保障英文商標注冊的完美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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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商標顧名思義就是享有較高聲譽并被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通俗來講,知名商標就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如本地本市等,享有較高美譽度,被相關公眾熟知的注冊商標。
知名商標是針對本地或本市所認定的商標,各個地區對于知名商標的認定標準雖不一致但都大同小異。一般考慮因素如下:
首先該注冊商標需是該地區依法實際使用三年以上的有效商標,并且沒有所有權歸屬的爭議。
其次,該注冊商標所區別的商品或服務沒有質量安全問題,在市場中具有良好的信譽度和知名度,主要的經濟指標需在本地區同行中處于領先地位。
最后,該注冊商標相關管理制度健全,沒有違反商標法以及沒有相對應的處罰記錄。
既然知名商標是針對于本地區,如本市所認定的商標,所以需要向地級市工商局提交相應的申請資料,很多企業在申請知名商標時往往對所需資料準備不夠充分,會產生到處碰壁的現象,可以找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從而保證知名商標的申請工作高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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