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注冊號
1美國是一個實行判例法(即不成文法) 的國家, 因此法院判例在美國處理商標糾紛及商標法的發展中起到了較為重要的作用。 美國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標保護原則。 在美國商標的所有權通常取決于商標在美國的使用。 一般來講, 即使先使用者從未在美國注冊其商標或后使用者先注冊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先實際使用某—商標者有優于在后使用商標者的權利。 當然, 從商標保護的角度來講, 也不可忽視使用者的商標在美國聯邦專利商標局的注冊。 美國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公約有: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商標注冊用商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 和《馬德里協定議定書》 , 于 2003 年 11月 2 日加入馬德里議定書, 屬純議定書成員國。 國家英文縮寫: US。 商標注冊程序/步驟 ●申請提交 向美國商標局提交申請后, 會分配一個申請號(從字面上來看, 是序列號 a ) , 該階段會大約經歷 3 個月左右時間進入下一階段。 商標審查 這一階段會經歷大約 1 個月左右時間, 如果申請符合最基本的形式要求, 那么申請會被分配到某個審查官手上, 該審查官對商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以及是否與在先權利相沖突進行審查。 審查意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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