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看懂系列:美國商標注冊流程
品牌是企業的靈魂,是國家競爭力的綜合體現,也是參與全球競爭的重要資源。商標注冊是企業品牌布局的第一步,也是實現品牌保護的重要前提。僅2020年上半年,深圳出口美國的前20類商品(按8位HS碼分類)已累計出口額為61.99億美元,同比增長45.18%。美國是世界上最重視商標保護的國家之一,如果出口到美國的產品沒有在美國注冊商標,可能會面臨貨物被海關扣押的風險,稍有不慎還可能被卷入商標訴訟。本報告主要從美國商標注冊的概述、注冊流程、后期維護三個方面進行分析,供有關部門及相關企業參考。
一、美國商標注冊概述
美國現行的商標法是1948年頒布的《蘭哈姆法》,載于美國法典第15編。美國商標注冊申請方式主要包含單一國家注冊和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指定美國。單一國家注冊指申請人直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注冊申請的方式進行商標注冊保護,本文主要就該注冊方式進行介紹。
(一)申請方式
直接向遞交申請(根據現行美國商標法的規定,需通過美國本地的在注冊的律師提交申請)。
(二)申請主體
依據美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是任何國家或地區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商業者、自然人。以法人名義申請的,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以自然人身份申請的,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2019年7月2日,宣布了一項新規定,要求所有非美國當地的申請人、注冊人以及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訴訟的當事人都必須由一名獲得美國執業許可的代理律師處理其在美國的商標業務。
(三)申請類型
美國聯邦商標法 (The Act)第15條規定, 任何符合要求的“文字、名稱、符號、圖案或組合”都可以注冊為商標或服務標志。按照商標表現形式分為文字、圖形和特殊商標,文字和圖形為常見商標類型;特殊商標一般指不太常見的聲音、氣味、質地的動態商標等。
(四)申請基礎
申請人直接向提交申請時,必須選擇商標的申請基礎,即 。美國商標注冊申請的“基礎”是美國商標法所規定的法律基礎。以下是四種基礎和要求:
申請基礎
要求
已使用
( Use)
§1(a)
提交申請時,商標已在美國使用。需提供商標在美國及全球實際投入商業使用的時間及相關證據。根據目前的審查情況,對于中國申請人使用證據的審查非常嚴格。建議對申請的每一類別中的至少3個以上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中國怎樣注冊商標,提交使用證據。否則將有收到審查意見的風險,會要求申請人重新提交使用證據。
意向使用
(-to-Use)
§1(b)
提交申請時,商標尚未在美國實際投入商業使用。但是申請人在商標申請日之后有將商標在美國進行商業使用的真實意圖。申請時無需提交使用證據,但申請通過實質審查后,需提供相應商標使用證據,否則將視為放棄相關申請。
基于國內注冊基礎
(Home )
基于在中國的商標注冊證,向提交申請。商標圖樣及申請人信息需要與國內注冊完全一致,商品/服務項目需在國內注冊證的保護范圍內。此申請基礎中國怎樣注冊商標,不需要提供商標使用證據。
基于優先權申請( )
在6個月優先權日內,基于國外申請向提交申請。待初審審查通過后,再提交基礎商標的注冊證。若外國基礎商標還未核準注冊,則需提供商標使用證據。
(五)申請費用
美國商標注冊的費用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包括收取的官費和律師代理費。商標官費在一定期限內是固定的,而代理費會根據代理方收取標準、選擇的套餐不同而存在差異。比如已使用的商標申請官費大約350美元/每類;意向使用的商標申請官費大約450美元/每類。使用線上方式申請商標注冊所涉及的費用(不包含代理費),如下圖所示:
美國商標申請相關官費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官費(美元)
2.6(a)(iii)
通過填寫減費表格(TEAS Fee Form)遞交商標申請( )
350/每類
2.6(a)(iv)
通過填寫最簡級表格(TEAS Plus Form)遞交商標申請( )
250/每類
2.6(a)(V)
商標修正費用(針對未使用商標)
100/每類
2.6(a)(2)
商標使用修正(針對已使用商標)
100/每類
2.6(a)(3)
遞交商標使用聲明( of Use)
100/每類
2.4(a)(4)
遞交商標使用說明延期請求( for )
125/每類
2.6(a)(19)
請求劃分申請
100/每類
(六)比對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
如前所述,申請人可以通過直接向申請注冊的方式進行商標注冊保護,也可以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方式將保護延伸至美國。以下為兩種申請方式主要階段的時長對比:
申請方式
直接向遞申請
通過馬德里注冊指定美國
受理需時
3個工作日左右
6-10個月左右收到馬德里國際注冊證
注冊需時
8-10個月(以順利核準計算)
12-18個月(以順利核準計算)
注冊時效
10年,期滿前6個月可以續展(直接向提交續展申請)
10年,國際注冊證期滿前3個月可以續展(向國際局提交續展申請)
除此之外,兩者還有以下主要區別:
1.只有申請人原屬國為馬德里協定締約方或馬德里議定書締約方的成員國,才能通過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途徑指定美國商標注冊。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申請人還不能通過中國商標局辦理馬德里申請。臺灣地區申請人如在中國商標局有已經注冊的商標或已經提交申請、并獲得受理通知書的商標,可以通過中國商標局辦理馬德里申請。
2.申請人必須先在原屬國商標主管機關進行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方可提起馬德里商標注冊申請。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進入美國的申請,不需要提供相應的商標使用證據。而如果采用直接向遞交申請的方式,則無需先在國內申請或注冊相同商標,但必須在遞交商標申請的同時或通過初審后遞交使用證據。
二、美國商標注冊流程
美國商標注冊申請主要分以下五個階段:
(一)申請提交階段
申請人向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會分配申請號,申請人可以通過TSDR( and )系統查詢申請情況或者電話咨詢(1-800-786-9199)其商標狀態。此階段約為3個月。
(二)商標審查階段
如果申請人的資料符合要求,會將材料分配給審查員進一步審查,以確定申請人的商標申請是否符合聯邦法律的要求。審查周期3-6個月,如未發現駁回理由,商標進入公告階段/提供使用證據階段。
(三)審查意見階段
如在商標審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駁回理由的,會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官方意見發出之日起有6個月答復期,申請人必須在答復期內針對前述官方意見進行答復,否則會被視為放棄申請。答復通過后,將安排公告;如答復未通過,會再次發出審查意見。申請人再有6個月的答復期限。若申請人放棄答復,將發出最終駁回意見。若申請人答復未通過,審查員有可能會再次給予期限答復或發出最終駁回意見。通常情況下,審查員會有2-5次的審查意見發出機會,具體以審查員的個案審查情況為準。
(四)公告階段
審查通過后,會對擬注冊商標進行公告,該公告在的官網刊登,每周進行更新。公告期為30天,對商標有異議的,應在30天內向提出異議申請。將在2個月內對異議進行審核,異議不成立的將進入下一階段。
(五)登記階段
在商標公告3個月后,在未收到異議申請或異議延期申請的情況下,將核準注冊該商標。
三、美國商標后期維護
注冊美國商標,僅僅是布局美國市場的第一步,如果要長久的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利,則應注意商標的后期維護。商標后期維護主要包括定期提交使用證據、提交宣誓書和續展。
(一)提交使用證據
美國商標法規定,在商標注冊成功之日起在第5至6年間,以及注冊后的每個10年均應向提交使用證據。否則,有權要求逾期者繳納罰金或撤銷未投入使用的注冊商標。
(二)提交宣誓書
美國商標法第8條規定,商標注冊后第5年和第6年間,商標注冊人必須向提交經其簽署的宣誓書,宣誓在商標注冊后5年內已將注冊商標使用在所核定的所有商標和服務上。
(三)商標續展
美國商標續展與國內一樣中國怎樣注冊商標,10年續展一次,續展后的有效期也是10年。提交續展的時間是注冊期滿前半年至注冊期滿后6個月(寬展期)內,如果在注冊期滿后的6個月寬展期內提出續展的,應支付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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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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