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冊商標,被無效宣告,他們居然毫不知情?
活久見!
商標申請人居然不知道自己申請了商標?
不知道自己對他人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申請?
這是什么奇葩操作?
事情是這樣的。
董先生在2013年申請了“御狼”商標,2014年獲準注冊,在天貓商標開店做皮包生意,線下也開店經營。
2019年12月4日,一位王先生對董先生的“御狼”商標提出了宣告無效申請,理由是當年申請商標時已經注冊好的商標被提無效,董先生提交的個體戶營業執照有問題。
(不要問我王先生怎么知道營業執照的事,我沒有答案)
董先生收到答辯通知后,一方面積極答辯已經注冊好的商標被提無效,另一方面又去申請注冊新商標(時間是2020年3月4日)。
這時,董先生發現另一位黃先生已經于2019年11月30日提出了“御狼”商標的注冊申請。
董先生咨詢了專業人士后意識到,他的老商標因為個體戶營業執照的問題很可能被宣告無效,之前已有多起類似在先案例。
而他的新申請商標會被這件黃先生在先申請的“御狼”商標擋住。
董先生急了,他面臨著沒有注冊商標的風險,也意味著他的天貓店面臨著關閉的風險。
于是,他竭盡所能地想知道這兩位王姓、黃姓為什么要盯著他的商標。
結果卻出他意外,王、黃兩人都表示對此事并不知情。
下面兩份文件是市監局和信訪局給他的回函。
可以看出,王姓、黃姓兩位確實是沒有參與商標注冊和無效宣告一事,反而可能是身份證信息泄露,別他人盜用。
以往有些人為了囤積商標,確實有用別人的身份證申請的情況,但像王、黃兩位毫不知情的情況,還真是第一次聽說。
對于董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原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員張月梅提出她那句名言已經注冊好的商標被提無效,“欺詐毀滅一切”。
她表示,基于董先生確實使用了“御狼”這個品牌,通過合適的法律途徑,最終還是會擁有這件注冊商標的。
比如兩位當事人申請撤回注冊申請和無效申請,或者黃先生的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后提出商標異議,又或者商標局可以根據證據做出有利于他的審查審理決定。
董先生的情況不是個案,希望可以給各位商標申請人提個醒,多關注自己的商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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