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商標存在的風險
1、商標是否已經核準注冊或尚在申請注冊中如果交易的商標根本沒有注冊,或者在到期時沒有及時續展注冊,或者已經被依法撤銷或無效,則沒有法律上的商標專有權可言,任何人都有機會使用該商標,甚至會被他人注冊,從而妨礙自己從商標交易中獲得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等權利。有些情況下,商標雖然沒有核準注冊,但可能已經正式提出注冊申請,不過,這樣的商標有可能因為缺乏顯著性、侵犯在先權利等法律障礙,最終沒有獲得核準注冊。因此,一定要查清楚對方的商標注冊情況,在合同上也要清楚列明商標現時的狀態。因為即使商標最終獲得初審,但商標有可能被異議而不予注冊。
2、對方是否有權處置商標權
查明商標注冊的真實性后買賣商標存在的風險,還要了解與你交易的人是否有權利處置這個注冊商標,他是不是這個注冊商標的權利人(注冊人或所有人),或者經過權利人特別授權的代理人,或者允許轉授權的被許可人。如果商標是共有的,他是否經過共有人的同意,可以通過查驗商標注冊證書、商標轉讓合同、交易授權書,或者查詢商標公告、商標網,來了解交易商標的真正權利人是誰,目前誰有權利將商標轉讓、許可或質押等。
3、商標注冊在何地有效
商標權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國內注冊的商標只在境內有效。如想使用商標在制造商品,同時還要出口到國外,這個商標還需要國外注冊。
4、商標有效期限
商標注冊皆有期限,我國商標法上的有效期為10年,不過,期滿可以續展注冊。如果商標注冊已經快要到期了,相關交易方要督促商標注冊人去完成續展手續。特別是在轉讓前,或者在許可、質押期間,更要確保商標注冊人的續展注冊。
5、交易的商標是否與核準注冊的商標一致
乙方要求甲方掃描商標注冊證原件核實交易的商標是否與核準注冊的商標名稱、核定使用的商品等資料一致。
6、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為限。要查明權利人是否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圍,發放許可或從事轉讓,也要查核自己需要使用的產品或業務范圍,是否與對方商標注冊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一致。
7、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如果購買對方的商標,為了避免將來存在相關商業標志導致市場混淆,甚至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需要審核對方是否存在與交易商標有近似等關系的商業標志,并進一步考慮是否需要把這些相關的防御商標、聯合商標,與商號、域名一致等商業標志都一并移轉過來。與交易商標在不相同或不相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過來,避免將來業務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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