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代理記賬資格審批機關今后要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開展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工作。

代理記賬機構以后納入這個網站管理

通知稱,“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已于2016年5月16日起在財政部網站(網址:)正式上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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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代理記賬資格審批機關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的要求,通過管理系統開展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工作。其中:新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通過管理系統辦理資格申請;已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通過管理系統進行年度備案和信息變更,并按要求換取新版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新版代理記賬許可證書長這樣:

近日,財政部頒布新版《代理記賬許可證書》樣式。新版證書樣式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舊版證書樣式自2017年7月1日起作廢。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將于2016年5月1日施行,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不再由財政部統一印制,改由省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規定的樣式和要求自行組織印制。因此財政部統一設計了新版“代理記賬許可證書”樣式,并制定了證書印制和填制的有關要求,印發給各省財政部門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