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新聞網訊(涼山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春)日前,記者從西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獲悉,為貫徹落實《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加強對全市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代理記賬業務和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促進代理記賬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西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據悉,此次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于2021年12月開始,將持續至2022年5月,將對全市范圍內依法設立的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以及開展農村集體經濟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各鄉鎮、街道展開檢查。

檢查堅持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分自查、重點檢查、專項抽查三個階段進行:2021年12月,各鄉鎮、街道、代理記賬機構根據檢查內容深入開展自查自糾;2022年1月至4月,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財政局將組織市農業農村局等組成檢查組,對不按要求開展自查及自查不及時、不認真、不仔細或取消審批后取得執業許可的代理記賬機構和各鄉(鎮)、街道開展重點檢查;2022年5月,省財政廳專項檢查組將對各鄉鎮、街道、代理記賬機構進行專項抽查。

檢查內容為,代理記賬機構保持設立條件相關情況,包括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是否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從事代理記賬工作的專職從業人員是否達到3名(含3名)以上,有無固定的辦公場所,是否在辦公場所的顯著位置放置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等;代理記賬機構變更備案情況,包括代理記賬機構是否依法進行年度備案,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以及設立或撤銷分支機構的,是否及時向審批機構辦理變更登記等;代理記賬機構業務開展情況,包括代理記賬業務委托合同(協議)簽訂、代理記賬人員崗位責任制及內部牽制制度、受托會計資料及會計檔案保管和交接制度等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代理記賬業務會計核算是否規范,具體會計處理是否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等;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情況,包括代理記賬機構自身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得到有效落實,代理記賬機構對分支機構是否在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信息管理等方面進行實質性的統一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