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印發《關于提高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及擴大享受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規定了提高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及擴大享受范圍,創辦小微企業的符合相關條件,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由1.2萬元提高至2萬元。創辦個體工商戶的,符合條件將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自2023年11月26日起施行。

一、補貼范圍和條件

(一)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202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申請補貼時仍正常經營),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人)、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限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社會化服務組織,與小微企業同等享受創業扶持政策。

(二)首次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202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申請補貼時仍正常經營),以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

二、補貼標準

創辦小微企業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由1.2萬元提高至2萬元。創辦個體工商戶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或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

每名創業人員、每個企業只能領取一次。

三、申領程序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向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近12個月財務報表等創業者《就業創業證》、社會保險繳費等信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行核查。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個體工商戶支付到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或個人銀行賬戶)。

本通知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2023年11月26日起施行。

來源:菏澤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