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小微”創業一次性補貼1.5萬
我市日前印發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將對小微企業(企業法人)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標準分別按1.5萬元、每個崗位2000元執行。
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載體,根據實際孵化成功企業(在基地園區內注冊登記的新辦企業,孵化成功搬離基地園區后繼續經營6個月及以上,每戶帶動就業5人及以上)戶數,按照1萬元/戶的標準給予創業孵化補貼,每個載體每年最高50萬元,最長享受3年。對認定為省級創業創新示范載體的,按省級獎補資金的5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創業型城市、創業型街道(鄉、鎮)和“四型就業社區”的,按省級獎補資金的50%給予一次性獎補。
在國家、省規定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基礎上,將辦理個體就業登記(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辦理單位就業登記)的其他創業人員納入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規定的貸款額度、利率和貼息期限內按照所付利息的50%據實給予貼息。所需資金從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安排。
小微企業(企業法人)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標準分別按1.5萬元、每個崗位2000元執行,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按2000元執行,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名錄系統信息共享,擴大兩項創業補貼受益面。將一次性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的享受對象擴大至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統籌安排。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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