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29日訊 據國家發改委消息,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等十四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依托現有各類園區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整合返鄉入鄉創業園、基地、集聚區(以下簡稱“返鄉入鄉創業園”)資源、盤活存量,實施針對性改造、增強返鄉入鄉創業園要素供給能力和平臺服務能力,拓展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資金來源。

《意見》要求,對現有開發區、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創業載體等各類園區整合拓展、優化布局,為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提供相對集中的生產經營和辦公研發場地。改造提升返鄉入鄉創業園配套設施,提升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水平。依托返鄉入鄉創業園,探索適合當地的返鄉入鄉創業發展路徑和模式。

《意見》允許將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安排資金,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中央財政通過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對地方予以補助。對首次創業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意見》支持金融機構開發服務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的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支持返鄉入鄉創業企業發展。引導金融機構與園區內產業鏈龍頭企業合作。

鼓勵金融機構對接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創新開發“信易貸”產品和服務,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園企業、工商戶的信用貸款支持力度。對返鄉入鄉創業園企業、工商戶進行分級分類信用評價,形成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工商戶白名單,鼓勵金融機構給予信用貸款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社會資本依法合規對返鄉入鄉創業園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支持園區內返鄉入鄉創業企業通過發行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等方式進行債權融資。積極探索互聯網公司、電商平臺、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等生產服務類企業參與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的有效途徑。

根據《意見》,各地將為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園內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三農’主體提供融資增信。對帶動就業數量大、吸納貧困勞動力多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和創新創業載體,可適當放寬經營資質、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入園審批條件。鼓勵發展潛力大、入駐企業多、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返鄉入鄉創業園配建公共實訓基地,符合條件的,中央預算內投資予以適當支持。

(編輯:董小迪)